- 热门搜索:
- 西洋参
5.2.1 平台使用费结算:
5.2.1.1卖家主动要求停止店铺服务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;
5.2.1.2卖家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;
5.2.1.3每个店铺的平台使用费依据相应的服务期计算并缴纳。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日至15日(含)间的,开通当月按一个月收取平台使用费,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6日(含)至月底最后一日间的,开通当月不收取平台使用费;
5.2.1.4拥有独立店铺ID的为一个店铺,若卖家根据经营情况须开通多个店铺的,须按照店铺数量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。
5.3 费率:卖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(该比例在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“技术服务费费率”或“毛利保证率”)向平台缴纳的费用。平台各经营模式各经营类目对应的费率标准详见《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》。
生效日期:2022年02月10日